2008-2-2 19:33
hxg6666@chinalawedu.com
不明白的问题~请大家指教
今天看到了一个案例~~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县城的供销社,用自己的利润建成一栋大楼,归供销社办公用,若干年后,领导换界,县供销社的上级部门,县联社,经过县政府的许可,以低价把大楼转让给个人,而个人又以高价把大楼转让给了房地产公司~~~此时供销社成员不同意政府这样的许可,该怎么处理呢?
1:供销社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单位?集体还是国营?
2:县政府有无权利许可县联社转让该大楼所有权?
3:如果走诉讼程序,以什么为起诉依据呢?
4:这个是走行政诉讼告县政府非法买卖呢,还是什么呢?可以走民事诉讼以买受人没有合法依据为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