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的方向是越来越注重对考生能力的考查和对法学理论相对深层次的理解。近三年的真题中,法理学部分客观题分值均为23分,卷四主观题相关的分值在30分以上,07年更达到了45分。因此,法理学是司法考试复习的重要内容,建议考生一定要加以重视。
2005年以来,司法考试法理学部分的命题尝试通过案例或具体法条的规定来考查涉及到的法理学原理。2007年卷一15道客观题中有5道是这种题型。考生学习法理学不能死记知识点,一定要理解其真正的含义。法理学的考查重点一直高度集中于法的本体和法的运行这两部分;法的演进和法与社会是次重点。考生在全面深入地复习大纲知识点的基础上,再精研历年真题,把握出题思路,当能攻下这门学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