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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绝妙判决(已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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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3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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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妙判决(已公布答案)
法国一对离婚夫妇,为两个亲生骨肉的抚养权和住宅居住权互不相让,最后只好再次对簿公堂。
法官马尔斯庄严地宣布了判词。这份判词,令当事人、公众舆论都大吃一惊。但仔细回味,无不承认这是绝妙判决。
你知道马尔斯法官是怎么判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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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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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会是让孩子自己来选吧?要不就是把父母房子判给孩子,而不是把孩子房子判给父母?
adsl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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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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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是:
鉴于父母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本庭判决如下:
父母归两个孩子所有;原有住宅的居住权也归孩子所有,而不判给离婚的母亲或父亲。离异的父母定期轮流返回孩子身边居住,履行天职,直到孩子长大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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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縂習慣▽苚沈黙倈処理ωǒ啲傷鱤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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